2009比基尼甜姐兒PK選拔賽

誰是你心目中最正的比基尼甜姐兒?PK選拔賽算你一票!

回台灣之光

上傳與101合照,有機會登101看煙火唷!!


活動參加辦法

  • 活動方式:
    徵選青春、大方、有自信的比基尼辣妹,上傳你穿著比基尼的照片(照片內容需穿著泳裝,須清楚讓人看見參賽者的臉),並說明在台灣哪個旅遊景點(含夜店、Motel等)所拍攝,即可參加活動 !
  • 活動時間:
    活動時間—即日起至2009/9/18 上午09:00
    評選標準—網友公投70% 專業評審30%
    活動結果公佈—2009/9/22於活動網站上公佈得獎名單
  • 活動一 比基尼甜姐兒活動:
    1. 上傳照片須填寫照片主題和拍攝景點
    2. 上傳照片不得有情色、猥褻不雅或盜用、侵犯他人著作權的照片。
    3. 上傳照片的影像最適尺寸290x330jpg檔以內,並建議使用直式照片,避免縮放時造成照片不清楚及變形。
    4. 個人照片頁面提供轉寄好友功能,歡迎廣邀親朋好友來投票,助陣衝人氣。
    5. 得到最多玫瑰花的前三名將獲得比基尼甜姐兒獎。
  • 活動二 搶灘活動:
    網友投票先達到500人次的前兩名參賽者,參賽者不需參加抽獎,即可獲得比基尼搶灘獎(系統將自動偵測每一位參賽者的第500張網友投票時間,作為判定標準)
  • 活動三 推推王:
    1. 參加資格:須成為台灣之光旅遊體驗網會員才能參加
    2. 活動方式:
    (1) 轉寄本活動訊息給自己的親友們。
    (2) 在自己的部落格(或任一平台皆可)張貼「比基尼甜姐兒」活動貼紙。
    3. 計算方式:一個會員帳號『轉寄+張貼』次數最多的前三名,即可獲得冰淇淋推推王獎。
  • 活動四 人氣投票:
    1. 投票資格:須成為台灣之光旅遊體驗網會員才能投票
    2. 投票次數:一個會員帳號24小時內一次可投多人,但不可重覆投同一人,投票次數越多,中獎機率越大。
    3. 如投票者有違反投票規定時,主辦單位得取消其投票票數與抽獎資格,並有權將相關投票歸零計算,或啟動重新計票之機制。
    4. 主辦單位將從網友投票名單中,抽出冰淇淋清涼獎,共50名。
  • 活動獎項:
    比基尼甜姐兒獎—
    第一名 擔任台灣之光體驗網代言人及獲得北妍活膚概念館「曼妙魔力曲線課程」一套(價值10000元) 1名
    第二名 北妍活膚概念館「比基尼S 型美身雕塑」一套(價值8400元) 1名
    第三名 北妍活膚概念館「3D美白泡泡面膜」3 瓶 (價值5400元) 1名

    比基尼甜姐兒獎兌獎規則:
    1. 本活動依遊戲規則選出前三名得獎人,同時受邀成為「北妍之星」。得獎者需完成相關資料提供,若未完成資料提供者,則視放棄獎項,由次一順位遞補人選得獎。
    2. 最終得獎者於兌獎時需提供個人照片1張及自我介紹文字50字,由本站交予活動贊助商北妍活膚概念館,以供「2009北妍之星」網頁內容之使用。

    比基尼搶灘獎—劍湖山貴賓住宿5折券(價值5202元) 2名
    冰淇淋推推王獎—旅遊福袋 (價值3000元) 3名
    冰淇淋清涼獎—限量運動排汗衫1件(市價500元) 50名
  • 注意事項:
    1. 台灣之光體驗網小組將以電話、E-mail通知並告知活動得主領獎方式,逾期視同放棄。
    2. 請參加活動的人先確認您的姓名、電話、E-mail等資料是否正確,才能維護您的中獎權利!
    3. 參賽者保證提供您參賽上傳之照片及相關資料,並無侵害他人權利(包括但不限於智慧財產權、人格權及隱私權)或違反法令之情事。如有違反之虞,台灣之光得立即移除相關內容,並取消參加資格,得獎者取消得獎資格,參加者並應自負法律責任。
    4. 主辦單位對參賽作品有審查權,若參賽者違反活動規定及上傳任何不雅或妨害風化等照片,經查證屬實,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參加資格。
    5. 參加者圖片經上載、傳送、輸入後,視為已允許「台灣之光旅遊體驗網」可以基於推廣台灣觀光之目的,無條件使用、修改、重製、公開播送、改作、散布、發行、公開發表該等資料。
    6. 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活動辦法或變更獎項的自主權,且不另公告。
    7. 嚴禁以不當手法灌票、大量註冊分身帳號、或將帳號借予他人使用的情況,系統會自動偵測有問題之帳號,以維持活動之公平性。
    8. 獎品以實物為準,所有獎品不可要求兌換成現金或其他物品,本所位保有更換獎品或修改辦法之權利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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